近年国家关于地源热泵相关政策
可再生能源,是指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
2004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中国第一个《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其目的是加快太阳能、地热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物的利用。
2006年8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要求:大力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水能等可再生能源和替代能源,减少一次性能源的消耗。
最新颁布的《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积极扶持风能、太阳能、地热能、海洋能等的开发和利用。积极推进地热能和海洋能的开发利用,推广满足环境和水资源保护要求的地热供暖、供热水和地源热泵技术。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国家机关节能减排工作的通知》:实施地热源、水源、空气源热泵技术试点示范工程,积极推广空调和采暖系统变频调速技术、空气热回收技术等新技术的应用,扩大新能源的使用范围。
<建设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的实施意见> ,重点支持领域: 一共8个领域,与地源热泵有关系的有4个: 地下水和地表水比较丰富的地区可以利用淡水源热泵技术作为冷热源;沿海地区可利用海水源热泵技术作为冷热源;水源不充足地区可利用土壤源热泵技术作为冷热源;还可利用污水源热泵技术作为冷热源。
财政部建设部印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评审办法》
财政部建设部印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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